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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洼没有接纳强迫捕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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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3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人民日报报道:自4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端施行《哈尔滨市养犬治理条例》以来,坊间、收集的质疑声响不时。19日下昼,哈尔滨市当局召开关于《哈尔滨市养犬治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哈尔滨市警方透露表现,当前尚未开端犬类整治举动,更没有接纳强迫捕杀任务。
  据悉,《条例》规则,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肩高明过50厘米、体长超越70厘米的大型犬制止豢养。金毛、哈士奇等49个犬种均在禁养局限。《条例》惹起局部网友的巨大反响和质疑,不少网友经过微博、论坛留言:“放狗一条活路”,甚至有传言称“哈尔滨连日来全城屠狗”、“被捕杀的大型犬流入狗肉市场”等。
  对此,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峙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表现,《条例》的出台的确惹起了一些争议,但到当前为止,警方还没有正式开端犬类整治举动,哈尔滨市没有一只居民豢养的犬只被公安机关强迫留置或捕杀,网上捕杀大型犬的图片不是哈尔滨的,不要轻信网上随意传达的谣言。
  对局部市民存眷的当前仍在豢养的大型犬能否可以持续豢养的问题,韩峙透露表现,哈尔滨对烈性犬和大型犬不断是禁养的。曾经豢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居民在2012年11月1日整治任务开端前,可自行安顿,没有安顿地或无法安顿的,可以交由公安机关留检所进行安顿、豢养。经免疫后,留检所结合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按期向准养区域发布领养信息,准养区域内的小我和单元均可领养。对曾经被认领的犬只,公安机关树立领养档案,原犬主可随时与认领人进行联络,调查犬只形态;无人认养的犬只,由公安机关留检所进行豢养,直至犬只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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