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汽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结婚以后的节假日如何安排~谈谈自己的小想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23:5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结婚以后过年上哪奶粉过的问题貌似自从独生奶粉子女大批量结婚后,就圣元渐渐发展成了一个普遍圣元奶粉家就一个,家庭成员的[url=http://youcong.shengyuan.com/]圣元奶粉[/url就一个,家庭成员的减少也意味着如果还像以前那样都到男方家里过,女生家里就会特别的冷清。对于这个问题,我也仔细考虑了我和GG的情况,这里就谈谈我的小想法。



【婚后过年的方式】

对于结婚以后过年上谁家这个问题,经过前人的探索,目前也有了不少的方式。

到GG家里过年

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方式了,以前结了婚女生就算是离开娘家了,过年当然也是在夫家过。现在社会的情况虽然变化了,但是很多人的观念变化的相对滞后,很多地方的老人家还是满讲究这个的呢,所以也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到GG家过年的。



到MM家过年

这个基本上都多多少少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了,像是男方家里特别远,不方便啦,男生在外地工作不常回去啦,或者也有传说中的入赘啦。当然,还会有其他的特殊原因,一般来说女生可能比较希望过年的时候也能到自己家,哪怕不是每年,至少也要有所份额,也是反映自己在GG心目中位置的细节。



第一年去GG家,后面轮流

这不能不说又是男方女方协商解决的折中办法了,在双方家里都特别坚持的情况下,要么无法解决不欢而散,要么就是这种办法了。我觉得如果实在是商量不出来,还是尽量考虑到小俩口的婚姻存续,尽量接受这样的方案吧,当然这是最后的办法。



两家人一起过年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还能这样的,可是闺蜜就遭遇到LPP提出这种方案的情况,让我那个庐山瀑布汗呀。虽然可能真的能又两家人一见如故,处的跟一家人一样好的情况,但是我想我是不大能看得到了。我们自己家里都经常会意见不一致闹个小矛盾什么的,在过年这么热闹的日子,万一双方有个小摩擦,上升一下高度,那可好以后直接从两家人一起过年,变成两家人互不来往了,这可就严重了。



【我和GG的情况】

其实很多时候,两个人家在同一个城市,这个问题也相对能好解决一点,过年那么多天,三十去一家、初一去一家,也就解决了。我和GG就是因为家里不在同一个城市,所以这个问题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可不能因此引发了矛盾,伤害了我们的感情呢。

因为我家里是在南京的,所以先考虑GG的情况啦,GG家虽然不远就在扬州,但是平时工作也比较忙不经常回去,加上GG又特别的懒,连我催他回家看看都好几次没成功呢。总体来看,我觉得平时的时候,我们俩到我家里还是非常方便的,我想只要我爸爸妈妈喊回去,我们下了班就可以回去看他们呢;而GG家里就不那么容易了,别说一起回去了,就是GG单独回去,一年下来也木有几回呀。鉴于这样的情况,我想我过分纠结过年是不是一定上我家过,也没有这个必要了,将心比心GG的爸爸妈妈肯定也是很想GG的呢。而且,我和GG过年的时候也可能会值班,假期可能被分的很零散,这样的情况下,GG还是比较倾向于根据我们的假期来安排。时间够得话我们就到GG家过年,时间不够的话就先到我家,等后面有长点的假再去GG家。

这么一来过年这个最重要的节日就搞定啦,我发现我和GG都没有什么非到自己家过不可的想法呢,这样就好办啦。当然,除了春节是比较大的节日之外,端午啦、中秋啦、国庆啦也是相对比较重要的日子,原则还是根据时间安排,不会冷落了那一边的。另外就是一个清明了,考虑到扫墓的问题,我们可能会各自行动吧。



【写在最后】

    对于婚后节假日到谁家里过的问题,说小也蛮小的,但是会牵扯到两家人的关系,我们还是要慎重对待的。最好是能提前考虑到,事先进行沟通,不要不考虑实际的情况,就觉得非要怎么样不可。我觉得为了这样的问题伤害感情很不值得,而且很有可能会伤害到双方家人的感情,一定要处理好才行。如果有时候,我们决定到对方家里过节,也要做好自己家人的解释和说服工作,我想很多时候爸爸妈妈知道了我们的想法,都是能够理解的,谁不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得到幸福呢。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东莞市汽车网 ( 粤ICP备10001045号

GMT+8, 2025-4-24 01:04 , Processed in 0.19128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