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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将享受多项计生优待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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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14: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今天(22日)上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新莞人计划生育优待扶持暂行办法》等多项惠民政策,记者获悉,东莞将全面提高在莞孤儿的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1200元
  目前,东莞登记在册的孤儿(弃婴)有950人,其中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778人,社会散居孤儿172人。市财政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养育经费,社会散居孤儿则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施行低保或五保等不同类别的救助。《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7月1日起,将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和1000元。
  分散供养孤儿参照低保医疗救助标准
  《方案》还对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及申办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分散供养的孤儿参照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标准,享受基本医疗救助金;集中供养的孤儿不单独安排基本医疗救助金,市财政对其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给予全额补助。
  分散供养孤儿上大学 每年补贴7000元
  此外,分散供养的孤儿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将按相关标准给予资助。集中供养的孤儿接受教育所需学费,由市财政据实给予补助。
  分散供养的孤儿资助标准:学前教育每人每年4800元,小学每人每年800元,初中每人每年900元,高中(中专)每人每年3000元,大学(大专)及以上每人每年7000元。
  新莞人将享受多项计生优待扶持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新莞人计划生育优待扶持暂行办法》,明确:现居东莞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新莞人,都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免费技术服务、节育奖励、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优待扶持。
  具体包括:
  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
  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奖励600元
  落实上环措施的一次性奖励200元
  (记者 王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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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10 09:2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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