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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十年 律师准入不应还是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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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03: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中华第一质量        考”之称的司法考试已产品质量        经第十个年头。今年的生产        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为对        称今年司考全国报名人[url=http://www.mxfy.com/thread-666167-1-1.html]ipo        [/url今年司考全国报名人数为41.5万余名。十年来,司考通过率已由最初的6.68%上升至20%以上。有人认为,随着司法考试通过率的提升,其含金量也在不断下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振洪认为,通过率高并不能说明这个考试的难度降低了,司法考试还是为社会选拔法律人才的有效途径。

  在我们这个注重考试和文凭的社会中,司考已成为高考之外最受人关注的考试。它和高考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而考场纪律更严于后者,其严肃性和难过关是外界公认的。正因为此,司考为外人进入律师行业筑起了一道很高的门槛。司考通过率提升引起人们对其含金量的担忧是一种自然反应,但这种担忧却是多余的,司考通过率不断提升其实是好事。

  首先,司法考试普遍适用于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而两者的工作差别巨大,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虽由司法部门主管,但早已市场化,律师都处于自谋生路、自由竞争的状态。在一个完全市场化的领域,没有必要设置进入壁垒,因为律师服务质量和生意的好坏,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的洗练和淘汰决定。人为设置门槛很容易导致整个市场的割裂。

  司法考试最早叫律师资格考试,针对的是律师,初衷是提高律师素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律考对提升律师队伍素质确实有一定帮助,但法律服务市场也因此被割裂成两部分:一是律师群体,二是“法律工作者”群体。律师职业有法可依,“法律工作者”大量存在,却处于没有法律规范的模糊的职业状态。可见,对一个已经市场化的行业设置门槛,往往会导致市场的割裂,合法与非法并存,这反而不利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如果将“法律工作者”都纳入律师范畴,由律师法规范,由市场优胜劣汰,这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岂不更有利?

  其次,律师职业有其特殊性,律师的水平主要靠学识和经验。一般而言,律师职业时间越长,办案的可靠性越高。就像老吏断案一般,既有眼光、又有手腕。设置太高的门槛,将考试水平作为进入律师职业的硬条件,实际上否认了律师的职业规律,使很多原本可以成为优秀律师的人不能进入律师行业。曾有媒体报道,大学法学教授很多难以通过司法考试。这正是对司考过于严格和刻板的一种反讽。

  司考十年了,总有值得反思之处,尤其是对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市场化的律师群体应有不同的考虑。实践早已证明,市场化行业的过高门槛很容易异化成一种不恰当的权力,其结果不仅不利于市场发展,反而会扭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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