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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改名”更须增进公平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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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21:1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25日,河奶粉南省中牟县一批优秀新圣元型合同工人披戴红花在圣元县政府参加表彰大会。圣元行“有技能、守规矩、[url=http://279822141.paipai.com/]圣元[/url“有技能、守规矩、受欢迎、作贡献”优秀新型合同工人表彰大会。“送水哥”李老发等539名新型合同工人受到隆重表彰。这是中牟县首次用“新型合同工人”替代“农民工”这一称呼。
     近几年,提出为农民工群体“改名”的舆论呼声一直不绝于耳,而有些地方早已付诸实践。比如从2007年4月16日起,东莞上千万外来工有了一个响亮的新称谓“新莞人”,广州市也建议以“新广州人”取代农民工称谓。“新莞人”也好,“新型合同工”也罢,其实都不过是一种群体概念,与“农民工”的叫法并无本质的区别。

  
    从概念上说,随着城市的扩容和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这一特定的、带有时代特征的群体称谓会渐渐消失,这是长远趋势。正如之前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所言,“这批农民工的下一代再来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裤,留的是很时尚的发型,他们不能再被称为‘农民工’了”。但众所周知的是:农民工并不仅是“概念”上的存在,他们是现实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生存地位和发展机会,并不会因为称谓的改变、衣着观念的时尚而改变多少。

  
    按照积累的社会效应,城市中农民工及其后代处在社会结构的最低端,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参与社会化竞争和向上流动的机会相对狭窄、能力相对较弱。即便抛下了“农民工”的身份标签,他们在城市中仍然是机会相对狭窄的底层人群,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必须承认,当前,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保障较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正在努力从户籍制度、观念和社会福利等方方面面给予农民工及其后代一个更加公平的“市民待遇”。可外来人口的冲击对于城市容量和保障水平的考验,也不容小觑,就目前而言,农民工及其后代这个庞大的外来群体与市民平等共享城市繁荣成果的美好愿景,恐怕暂时尚难以实现。

  
    所以,眼下更需要做的是,通过社会财富的二次公平分配和各项制度的跟进,逐渐缩小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弱势者向上流动的机会和途径。而公平的闸门打开,受益的将不仅是农民工群体。所以,其实先不必急着替农民工“改名”,农民工群体叫什么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打破附着在“名字”上的标签化的权利弱势困境,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融入城市发展和共享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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