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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要工程款十年未果[农民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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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23: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2000多万十年未给[农民工求助]
辽宁丹东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十年未给|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2000多万十年未给|打了十年的拖欠工程款官司|
农民工讨要工程款十年未果|
讨要农民工血汗钱为什么这么难|    
管理员你好,如果您看到这篇帖子请先不要删除,因为这帖子说的确实是事实,几百农民工被拖欠工程款10年未给了,我们确实没有办法才在网上求助,希望你们好心让好心人看到帮帮我们!谢谢!
2000年,辽宁丹东宇通公司等十家单位及个人为沈阳来丹开发商(丹东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商住楼及附属配套工程(丹东客来多小区),该工程于2001年底竣工,并入住。
几年来,开发公司一直未付清建楼工程款及附属配套款,2006年经仲裁确定,开发商欠款合计2200万元。但该公司已无能力支付这笔款项,我们只得申请执行房产。当执行时才得知,我们为金源公司建造的商住楼其中的一、二层商场(8417.20平方米),开发商无偿赠予给了丹东客来多公司。这样,开发商金源公司名下已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为此,我们向丹东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变相转移资产,一审判决:赠予无效。撤销开发商金源公司赠予丹东客来多公司商业用房的行为。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受赠方丹东客来多公司不服,经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抗诉,丹东法院再审仍然维护了我们的权益。对此判决丹东客来多公司还是不服,又申述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省法院撤销了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我们到高法院申述,眼看有了希望,结果竟然被驳回。
我们不明白,一、二审法院依法已撤销金源公司将该商住楼赠予丹东客来多公司的行为,且金源、丹东客来多公司均承认是无偿转让,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我们不明白,几百名工人,几年盖好的商住楼,被丹东客来多公司无偿接受,我们工资、工程款均无法得到。我们真是无法理解中央强调工程款优先、工人工资应得到保障的精神怎样才能落实。
请好心人告诉我们怎样讲道、讲法律,怎样使我们工程款能够得到。
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寻求网上帮助!!
如果您能帮帮我们,我代表600多农民工人真心的感谢您!
我们的电话:0415-2136888
http://www.tudou.com/v/PCYg6HS29Qc/&rpid=42373983&resourceId=42373983_04_05_99/v.s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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