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汽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酒驾撞人找妻顶罪 被捉拿归案还需赔71万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7 17:5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酒驾撞伤了人该怎流向        么办?有人痛哭流涕下龙头企业        跪道歉,有人呆若木鸡肉类        悔不当初,也有人试图追溯        罚。日前,一名司机被[url=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623250.shtml]肉类        [/url。日前,一名司机被浦东警方取保候审,因为酒后驾驶,他撞伤了一名骑车人后逃离现场,为了避免被罚,竟试图让妻子为他顶罪,但最终仍被民警识破。这位司机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不仅将受牢狱之灾,更将赔偿受伤者71万元的巨额赔款。

“肇事者”一问三不知

今年7月12日13时35分许,在浦东新区新场镇古博路新翰路路口,一辆苏E129**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主人王佳玮伤得很重且有生命危险。 、

浦东交警二支队周浦事故组民警方桂根、申皓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赶紧把受重伤的王佳玮用120救护车送到周浦医院。由于事故现场是一个新开发的工业园区,路口及道路周边没有红绿灯及监控录像,当民警询问谁是驾驶员时,现场无人应答,再询问周边群众时,有几名中年妇女说,事发时都不在事故现场,只是听到一声巨响才从周边赶过来。

据报警者王先生回忆,下午1时45分许,他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古博路时,看见有个人躺在路口中间,有一辆小客车停在路口西侧,小客车上没有驾驶员,而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已经不动了,当时他想上前去救人,但看到地上有一大摊血,伤者的脚也断了,于是就打了110报警。

此时,有名30多岁的女子对事故科民警说:“我是肇事者。 ”于是,女子被带回交警事故组接受进一步调查。据调查,这名“肇事者”叫陆艳青,就住在事故发生点不远。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这名“肇事者”却越来越可疑。她既说不清对方行驶路线,也说不清对方的车型。民警近一步细问时,陆艳青只是推说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得了。

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

“肇事者”在警方面前交待所发生的事故过程令人感到蹊跷,为进一步了解事故真相,据陆艳青交代,警方很快找到了当时小客车上的另外两名乘客,王强和李闻苍。

王强告诉民警,当天中午和李闻苍在江上风饭店吃饭,同席的还有四五个人,大家多少喝了些酒,走出酒店就上了陆艳青的车,他当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但李闻苍的证词与王强所说的却有所出入,而且都没有说清楚是怎么和陆艳青联系上的,中间缺少了一个关键的中间人,三人似乎都在隐瞒这个人的存在。

针对这起事故,谁是真正的驾车人,浦东交警二支队开展调查。首先,从对陆艳青几次询问笔录来看,明显看出她并不是驾驶人,她对道路情况,车辆行驶速度,撞击部位都描述不清,就连坐在车内的人员位子都说不清;其次,警方发现证人的描述中有明显的说谎情节,根据李闻苍和王强的描述,那天中午吃饭是在江上风饭店。民警到江上风饭店调取了饭店大堂的监控图像,其中有一个人引起办案民警的警觉,那就是陆艳青的丈夫吴青元。

警方让陆艳青的丈夫吴青元做一份笔录,他表示当天上午到上海八佰伴附近闲逛一直到晚上才回家,否认在江上风饭店吃饭。明明在江上风饭店吃饭,为什么吴青元要否认呢?吴元青的嫌疑陡然增大。

酒驾后竟然找妻顶罪

为了让真相水落石出,民警再次传唤李闻苍。在把相关法律政策及作伪证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对其进行宣传后,李闻苍终于说了当时不是陆艳青开的车,而是其丈夫吴青元所开。当时吴要在工业园区购买土地,故请担任村长的李闻苍介绍土地情况。中午一起在江上风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多喝了几瓶啤酒,其中包括吴青元,不料在席后去看土地途中发生事故。

吴青元深知自己是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出酒后驾驶车辆,后果一定很重。于是,吴青元打电话给自己妻子,叫她出面顶替,让妻子和警察说是她开的车,企图蒙混过关。在证据面前,吴青元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今年8月2日,浦东交警二支队对事故进行认定,吴青元饮酒驾驶、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负事故主要责任。在民事上,吴青元赔偿伤者家属71万元,他因为贪杯付出巨大代价。今年9月2日,吴青元因交通肇事案被浦东公安局取保候审,即将面临法律审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东莞市汽车网 ( 粤ICP备10001045号

GMT+8, 2025-9-15 13:59 , Processed in 0.27703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