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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反扒遭群殴,“不救并无不当”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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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8:4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痴山

时尚  
    东莞雅莹,位于广州深圳之间,2011是靠制造业崛起的新兴ol坡的重灾区。2009[url=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baiduimagedetail&word=%D1%C5%D3%A8&in=17729&cl=2&lm=-1&st=-1&pn=3&rn=1&di=87316350705&ln=1986&fr=&fm=result&fmq=1333958954609_R&ic=0&s=0&se=1&sme=0&tab=&width=&height=&face=0&is=&istype=2#pn3&-1&di87316350705&objURLhttp%3A%2F%2Fimages.yoka.com%2Fpic%2Ffashion%2Fpopinfo%2F2010%2FU131P1T1D352673F9DT20100609174213_s150.jpg&fromURLhttp%3A%2F%2Fwap.yoka.com%2Ffashion%2Fpopinfo%2F2010%2F0609352673.wml&W176&H234&T9714&S12&TPjpg]EP雅莹[/url的重灾区。2009年3月央视《东方时空》曾报道“东莞中学生赌球风波”,新闻中就有两名中学生赌球输赢38万的新闻;2009年12月《南都周刊》曾报道:东莞娼妓业“莞式标准”,引“百万嫖客下东莞”。后虽偶有治理花絮见诸报端,但黄赌乃至于毒依然猖獗,良知泯灭显而易见。《外籍男子阻小偷行窃遭殴民众不施援手》,就发生在东莞。

  
    《外籍男子阻小偷行窃遭殴 民众不施援手》报道:一女子被小偷偷包,一巴西籍男子出手阻止,不料遭小偷团伙报复群殴。数十名路人在现场冷漠围观,附近两名执勤治安员亦拒绝介入。初读新闻,明知道社会就这个样了,事又发生在东莞。实在不想多嘴多舌。想想国人一腔澎湃的热血,早被利已思潮饫餍成麻木的臭虫。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偶成新闻花边的点缀;见死不救见凶不惩,渐习以为常,何言“然”与“不然”。

  
    后续新闻说,附近两名拒绝介入的执勤治安员,是执勤的城管。于是又有了《外籍男反扒遭殴打续:警方称城管不救无不当》中,警方为现场值勤城管洗脱嫌疑的说辞。只是读到“东莞警方通报称,2名队员无权管治安案件,其表现并无过多不当”时,心里噎成个疙瘩。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表态的警方,到底是真混蛋还是假混蛋?

  
    在此,且不说施以援手遭到窃贼报复群殴的是外国人,且不说城管是维护城市秩序的公职人员。就是普通的公民,对身边的人,因阻止小偷盗窃,遭群贼报复围殴。你就是不敢伸手帮一把,拉拉架总可以吧?咱也不拉偏架,就是张嘴说一说,伸手拉一拉。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难不成这东莞真成了小毛贼的天下,连中间劝架的人,也要群殴毒打?

  
    论及“东莞警方通报称,2名队员无权管治安案件,其表现并无过多不当”,想劝这个警方有时间看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此条明确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请注意,这里指的是“任何公民”,窃以为,也该包括作为维护城市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而言之包括那两名“城管”!!!至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城管,身负维持城市秩序的城管,面对一群窃贼报复性群殴阻止盗窃者,都冷漠到冷血。警方还认为其表现“并无过多不当”。东莞都让钱烧成这样,看来这发展还真难等同于幸福,更无法等同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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