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女王用声音征服了你,平地一声惊雷地托起《The Power of Love》,声音由缓至疾,由低到高,层层叠叠,忽冷忽热,到了高音,窜到八度,全场一下子沸腾了,又有人浑身发抖地站起来,高举双肩大声尖叫。看到这一幕,我内心五味杂陈,说实话,我对这首歌没有多少感觉,意思是即不入耳又不入心,很难打动我。听完后,我充满了迷茫,不知道歌声好在哪里。后来宋坷点出了我心中的结:
作为俗人,我是不喜欢听英文歌的,主要是听不懂。当晓得尚文婕唱《Move Live Jagger》时,我就神经错乱了,幸好尚一出场,就浑身来一个与众不同,穿着一身庞大的宝蓝色的灯笼衣,衬托着她的乞丐头,简直喜感十足,于是,我的精神一下子正常了。
听了一节,恰切地说,尚的《Move Live Jagger》唱得要比黄妈好,主要在韵律节奏上,显得轻快而活泼,抑扬顿挫,柳暗花明,很有立体交叉感,声音很入耳。我虽听不懂歌的意思,但合着节拍,却是痛快淋漓的感觉。可见尚对音的把握很有分寸。我开始用另一种眼光审视尚了,尽管她有点自傲,让我略感不爽外,我对她的音乐才华与见识蛮佩服的,尚会创新,并揉合自己的音乐风格,开拓出新的天地,单凭这一点,她的小自恋是可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