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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记者重新蔡县法院得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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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08:1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驻马店讯 22日下昼,记者重新蔡县法院得悉:社会各界激烈存眷的张某因丧失通行卡被索缴高额通行费一案一审有果:“高速”多收原告张某的费用悉数返还,并付出张某差盘缠77元。  2012年1月3日,原告张某在平允高速新蔡砖店收费站下高速时,找不到在驻马店上高速时领取的通行卡。在实践里程通行费用35元的状况下,缴了315元才出站。张某一纸诉状将平允高速公路开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新蔡县法院经审理以为:为灵活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供应效劳,是高速应尽的义务。“在通行卡遗掉而可以经过响应路子查明原告实践通行里程的状况下,被告置实践通行里程于不管,对峙主张按全程收费,分明与其承当的首要义务不符。” 
 随即,新蔡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平允高速公路开展有限公司返复原告张某280元(30元通行卡费、250元多收的通行费),并付出张某由此而发生的77元差盘缠。
  22日黄昏,记者拨通原告张某的手机。“打这场讼事,不是为了讨回二三百块钱,而是讨一个跑高速的公正。”张某说。 
 原告张某说,对这一判决后果,他根本称心。  据新蔡县法院引见,法院至今还未接到被告方上诉的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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