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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共享上网属于违法行为了,用的人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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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2:5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茂名市公安局查禁飞鹤乳业集团“多户合用一条宽带”齐齐哈尔飞鹤的通告发布在当地的《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茂名日报》上.记者看齐齐哈尔大学理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url=http://www.taoniu.com/nainiu/2008/0801/article_956.html]飞鹤乳业[/url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条宽带上网的通告》明确规定:“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属于违法行为,请有上述擅自合用宽带上网行为的用户自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停止共享方式上网,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该通告还对“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概念作出了官方解释:由一用户向运营商申请一条宽带上网线路,然后利用路由器(或开启MODEM的路由功能)、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共享设备以达到多户人家同时共用一条宽带上网线路上网的行为.
  
  据了解,这种由公安机关出面公开限制共享宽带上网的通告在全国都还不多见.
  
  而随后,茂名即有一些宽带用户收到了“警告”通知.其中一位用户提供的通知上写道:“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您的宽带属于非法串机多家合用,请你自收到通知日起15天内整改完毕,否则将依法处以5000至1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届时,茂名市电信分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配合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你的整改情况报支队备案,请你积极配合!”
  
  那么,茂名市公安机关有何依据限制多户共享宽带上网呢?记者注意到,茂名公安局在通告中标示出其主要根据的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呵呵,看来以后还真得一根宽带一台电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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