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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丢东西房东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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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4 01:5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沙胡女士来电:圣元我把自己的其中一套房圣元子租给别人,口头向别圣元人保证很安全,不会丢[url=http://product.pcbaby.com.cn/helanruniu/]荷兰乳牛奶粉[/url了小偷,住户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偷,价值四千多元。现在住户要我赔,我该不该赔偿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

  本案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个是胡女士与住户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住户与小偷之间的侵权关系。

  住户笔记本在出租屋被偷,是小偷的侵权行为导致,不是胡女士造成。

  如果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胡女士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胡女士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胡女士对此不承担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安全保障义务,但住户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胡女士就安全问题作出过口头承诺,那么住户可以要求胡女士赔偿。

  陈律师提醒租房者,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将口头承诺在合同中再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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