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汽车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租房未到期 新主赶租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0:5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天,市民徐先生贾保林来电咨询:“我去年6贾保林月份在市区盐南新村2贾保林区向一位姓李的先生租贾保林1年。可今年3月底,[url=http://www.chinareports.org.cn/fj/xyjj/news364463.htm#height=278]贾保林[/url年。可今年3月底,一位姓张的男士突然找到我,说李某已经把房子卖给他了,还拿出了买卖合同,要我腾出房屋。房子换了主人,我和原房主签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帮办记者为此咨询了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介绍,徐先生与原房主签的租赁合同有效,张姓男子无权要求腾出房屋。

路律师说,“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虽然张姓男子通过买卖取得了徐先生所租赁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徐先生与李某所签订的原租赁合同并不因此而在租赁期满前失去效力。同时,张姓男子也不能凭对房子的所有权而要求腾房,徐先生有权按照原来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居住到今年6月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东莞市汽车网 ( 粤ICP备10001045号

GMT+8, 2025-1-16 02:39 , Processed in 0.15034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