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铺陈到位。无论是安娜的“do you want me”,还是要即将离开时主动走上去给勋的那个拥抱,或是在饭桌上对自己曾迷恋的男人发火,这一切导演都做了足够的情绪铺垫。最后的那个长吻也一样,在两个人分别在即,勋刚刚得知自己马上又要面临警察的追捕的时候,在现在和未来的临界点上,产生那个吻是必然的。很多人觉得勋这个角色实在是有点无赖,对安娜过于死缠烂打。且不说安娜姑娘有多闷骚,需要勋不断的主动。从勋的职业来看,他懂得察言观色说直白点他懂女人的心。他能在他的顾客需要好男人是化身好男人,能在顾客需要坏男人的时候化身坏男人,就对其此项本领可见一斑了。更何况安娜孩子般的纯净和对人不设防的善良以及对感情的谨慎,对于见惯了主动找自己寻欢的那些女人的勋来说无疑是特别的,其实与其这么说,不如说对于一个同样内心纯净善良的人来说那是有致命吸引力的。勋和安娜散发着同样的气场,他们是同类。勋在上车扫视车厢的一瞬就能看穿安娜面无表情的脸庞之下隐藏的笑容,这已经不是对一个人一般的懂得了,之后诸多行为也表明,勋是极懂安娜的。这种情况之下,真的很难说服自己,勋是一个不要脸的无赖,而不是他真的爱上了这个女人。而对于安娜来说,被初恋的男人抛弃,被不懂爱的家人忽视,失去了曾经爱自己但因为畸形爱而死在自己手里的丈夫,甚至现在最爱自己的妈妈也离开自己,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懂自己的男人,三天之内产生爱情绝对合情合理。爱情的产生就是在一瞬间,而这一瞬间来自于很多不动声色的铺垫。爱是什么?也许是你看到了这个人最卑微的一面,依然对他如初,毫不嫌弃。她不嫌他出卖肉体换取生的权利,他不弃她弑夫入狱七年因真挚的迷恋一个男人。也许你会说同是流离失所生活中的弱者,谁嫌弃谁啊?其实不然,生活里太多这样的反例了,我懒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