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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行医活动的新动向及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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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8 11:0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前,破魅力坏和恶化医疗服务法律秋冬环境的极端现象中,非时尚法行医现象尤其值得警移动商街医师资格和医疗活动执[url=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baiduimagedetail&word=%D1%C5%D3%A8&in=18993&cl=2&lm=-1&st=-1&pn=5&rn=1&di=81607053270&ln=1986&fr=&fm=result&fmq=1333958954609_R&ic=0&s=0&se=1&sme=0&tab=&width=&height=&face=0&is=&istype=2#pn5&-1&di81607053270&objURLhttp%3A%2F%2Fpic.chinasspp.com%2Fnews%2Fpic%2F2010522902654.jpg&fromURLhttp%3A%2F%2Fblog.163.com%2Fdodico%2Fblog%2Fstatic%2F6193355020104239500577%2F&W500&H339&T7025&S84&TPjpg]EP雅莹[/url师资格和医疗活动执业许可证的人员,违法、违规进行医务活动,开展法规之外的医学检查和诊疗活动,冲击了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严重威胁着民众的医疗安全和看病就医的权益。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净化医疗职业队伍、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清理违规医疗活动、维护医疗秩序的根本举措。
  一、非法行医活动的现实表现种类
  非法行医活动本质上触犯了国家对医疗从业资质、医务诊疗活动以及医疗服务市场的管理制度,这一违法活动的行为表现是: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不拥有法定条件的医疗场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物和医疗设备,冒充获得正式医师职业资格、医疗机构经营批准,进行国家严格管理和规范的医疗服务活动。非法行医在现实中多种类型的表现,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我国通过《执业医师法》等专门的法律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确立了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制度,要求医疗执业启动之前,医务人员一般应当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学历,并且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一定年限。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没有获得医疗执业许可和医师证,便以隐瞒、欺骗的方式,在个体诊所等不规范机构的掩护下,开具处方,进行医学诊察、医学处置以及制定和实施诊疗、预防和保健方案。 实践中,违法医疗活动所造成的恶性医疗事故,有相当一部分是无证行医者所为,这一类别的非法行医活动酿成患者死伤悲惨结局的情形最为多见,因而对医疗市场秩序和患者生命、健康安全形成最重大的威胁,其显而易见的危害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二)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关于医疗设施、卫生条件、诊疗技术水平,而径行开展有相应医疗配备标准要求的医务活动,是非法行医在现实中又一表现。市场上的一些医疗机构,没有得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证照,根本不具有施行医疗活动的硬件设备和诊疗技术条件,但为了节省开支,赚取更多的利润,却引进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药物和医疗器械,有的甚至低价购置制假、贩假份子兜售的假药、劣药,装配的临床器具和检测工具在规格和效果上远低于规范标准,这些医疗环境恶劣、医疗设施质量低下的机构和单位,给患者寻医问药的安全性带来很大的隐患,病人获得可靠医疗服务的权利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三)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医疗经营项目之外,未经批准,自行开展的超出核准范围之外的医疗活动类别,是非法行医的另一主要表现。一些医疗单位奉行经济利益之上的原则,置国家禁令和医疗部门管理规定于不顾,违法开展应当由特定医疗机构进行的医学检查项目和临床诊疗活动。由于这些医疗机构大多以追求经济利润为目的,而缺乏相关医疗条件的支撑,因而得不到诊疗设备的配合、协助,致使这些违规医疗成为引发医疗事故的源头。而且,私自进行国家禁止的医学检查和诊疗项目,也给国家法规的执行和统一实施设置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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