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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矿业公司7.2亿天价罚单背后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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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11:4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从10万到7怎么给无线路由器加密.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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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天价罚单的企业名为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矿业公司”),该公司是一个民营企业,由大型国企“茂名石油化工公司”的一个子公司——茂名石化矿业公司改制而来,曾经是石化系统亏损企业改制成功的典型。然而,不彻底的改制给新矿业公司留下了隐患,即给某些人创造了“强取豪夺”机会。



2002年改制之时,新矿业公司继承了原公司对茂名“金塘矿区”的采矿权,双方签订了“采矿权租赁合同”。改制无期限,采矿权证却“到期作废”,2009年6月30日,采矿权证到期。这期间,改制后的新矿业公司多次与茂名石化交涉,要求按照当初的改制方案“续证”。但茂名石化、茂名市政府却要收回采矿权,“另嫁豪门”,不同意续办采矿权手续。



对于矿业公司,不能采矿就意味着关门在即。于是,新矿业公司一边争取续办采矿权证,一面与相关部门协商停工预案,但最终协商无果,而公司也未停止作业,继续开采。



上述行为被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非法采矿活动,茂名国土局在2009年9月17日、2010年5月19日、2010年6月6日,连续三次下达通知,要求停止开采。但新矿业公司并未服从,且称,在2009年6月30日到2011年8月25日期间,茂名市国税、地税还向该公司征收税款6000多万元。



2010年5月19日,茂名国土局对新矿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停止开采,二是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随后,新矿业公司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



广东省国土厅根据调查,认为新矿业公司采矿权证到期而继续开采,茂名国土局有权作出行政处罚。但按规定,对企业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应组织听证。而在本案中,茂名国土局作出10万元的罚款,却未组织听证,故属于程序违法。2010年9月9日,广东省国土厅以程序违法为由,决定撤销茂名国土局的行政处罚,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但时隔一年,茂名国土局重新开出罚单。



2011年10月9日,茂名国土局向新矿业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此次处罚有三项:一是责令停止在“金塘矿区”采矿;二是没收该公司采出的矿产品,包括高岭土成品6311吨,高岭土半成品17万吨;第三则是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579659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0%的罚款,即167389770元,两项相加共7.2亿元。



二、其实其总价只有1.1亿元



现在从茂名市国土资源局网上还能看到清晰的看到 “关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名油页岩矿田金塘矿区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的公示”,其结果为:该矿山的油页岩矿和高岭土矿采矿权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1068.98万元(大写:壹亿壹仟零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其中,油页岩矿采矿权评估价款为9858.16万元,高岭土矿采矿权评估价款为1210.82万元。



同时来自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显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1.1亿元收购此露天矿22年采矿权,可见其总价被评估也仅仅只有1.1亿元。



但何以会罚矿业公司7.2亿呢?



三、巨额罚款背后的阴谋



在“天价罚单”之前,新矿业公司是“金塘矿区”采矿权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之一。该公司由茂名石化下属的子公司改制后,短短几年已发展为全世界第四、亚洲第一的高岭土生产企业。而其公司在改制时也拿到了“尚方宝剑”:2001年中石化、茂名石化联名发出“关于矿业公司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的48号文件,明确“新矿业公司在矿区范围内,拥有专属资源开采经营权”,“新矿业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承租原矿业公司的固定资产,资产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合同期满,新矿业公司有续订的优先权。茂名公司需要变卖这些资产时,新矿业公司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按照这份文件,新矿业公司对金塘矿区的采矿权,拥有高度的排他性权利。



但就在“天价罚单”之后,另一个强力竞争者也浮出水面。国内特种纸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公司(下称“冠豪高新”)也明确了自己对金塘矿区采矿权的兴趣。但如何获得采矿权,显然需要政府强力介入,因此我们也可以将“天价罚单”理解为是为其获得采矿权做出的铺垫。



可见天价罚单的目的显然是让新矿业公司失去采矿权,如何才能让新矿业公司失去采矿权?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矿业公司倒闭!实际上此前2011年4月茂名矿业公司董事长谭世治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抓,也只是“天价罚单”这一剧幕的一个很小的一部分。



一切都在2011年10月13日晚揭晓,冠豪高新发公告称,10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推进茂名油页岩、高岭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购买广东省茂名市茂名油页岩金塘矿区的采矿权,并开展油页岩、高岭土的开采、加工业务。



10月21日,冠豪高新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已于10月9日同茂名市委、市政府就茂名油页岩、高岭土项目事宜进行会谈,17日,公司高管团队也与茂名市政府有关部门就该项目进行接触。



四、民营企业在中国步履维艰



总有人以为新矿业公司是因为前任茂名市委书记罗出事才会沦落到今天,但细心人发现其实在罗当政的时候就曾动过新矿业公司的主意。相关报道显示:早在2004年12月,广东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粤电集团就跟茂名市政府签订了“茂名油页岩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协议书”,上报省政府获得批复文件。该项目首期总投资约33亿元,预计项目规模总投资约93亿元,被纳入广东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2006年,粤电集团签订更进一步相关协议后,即举资进行开发,期间多次与新矿业公司发生冲突,广东媒体曾予以报道。



所以说有些人认为罗是矿业公司的保护伞纯属猜测且毫无道理。其实这只不过是政治斗争中的阴谋小把戏,也是常被政客拿来利用的把柄和攻奸的武器。而矿业公司董事长谭世治所谓的涉黑罪、行贿罪,显然是有人有意安排,且很好的利用了上司及民众的心理,获得了舆论的支持。



新矿业公司如今之悲剧最大的根源在于其既不为前任政府所掌控,也不为现任政府所掌控。产值如此巨大的企业不是市长们说了算,市长们显然无法安睡。



怎么着,“市长”也要想方设法获得,这才是悲剧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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