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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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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俺的饭碗
时间:
2014-12-5 15:32
标题:
与我常在
“从1996年开
如何去美国读研究生
始到宜家,从我十二岁
2015世界大学排名
开始到宜家二十九岁,
哪些海外院校认可高考成绩
十七年,我用咗大半嘅
国外承认高考成绩的院校
喺度怀念一段从来都冇[url=http://ido.3mt.com.cn/Article/201407/show3772436c35p1.html]美国大学排名2015排行[/url度怀念一段从来都冇开始过所以就谈上无疾而终的感情。我哋仅仅喺集体舞练习过程中拖过一次手,后来系初中同学聚会嘅时候,佢输咗,作为惩罚,佢揹咗我三十秒,当时我地已经各自有男朋友同女朋友,我知道初中同学系出于成全,嗰一次就系我哋最后一次亲密接触,亦係唯一既一次。”
我自己的录音,说的时候,眼眶竟然还是会有些湿润。
“与我常在”这首歌说的其实只有自己可以时常陪伴自己,从镜子里与自己谈恋爱,永恒与我常在的只有我。其实是很寂寞的一首歌,不过我想说的不是寂寞。这么多年,我总算发现了,与我常在的原来可以不止自己,那个人如果不是一个真正的人,而只是一段青春的记忆,原来也可以绵长到一直环绕身边,无论春去秋来,无论时差,无论异地,都会忽然地出现,也会在梦里继续恋爱。
曾经也迷惘过,难道我还有资格在梦中与他人谈恋爱,强大的超我让人醒来时又惊又喜继而会有些内疚。但是渐渐也看开了。或许正是因为在最青葱的岁月里认识了他,也正是因为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那种遗憾,才让这个人永远以十几岁的面貌和性情留在我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过一次认真的牵手,或者一个真正的拥抱,我大概也就不会怀念至今。
在那十几岁的时候,我很喜欢亲手写信,然后寄出去。我深信自己的信是感人的,因为写的时候都会感动到自己,虽然我已经不记得信里都写了什么。写了非常多,从头到尾,只在硕士的时候收到过一次回复的email。那次是因为久违的一次见面,让我久违地提笔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他在email里说,已经很久没有收过我的信,忽然地收到,感觉很怀念,他喜欢收到我的信,希望我偶尔还能给他写。对于一个写信的人来说,恐怕没有什么比听到收信者说期待收到信更让人满足的事情。然而十几年来只收过一封回信,这也是我们当初不可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关于他的,其实已经写过不少,可是很多写过的东西也都丢失了,也像我们之间的关系,早已经丢失了。不过美好之处便是时钟始终停在十八岁那一年,所有的东西都凝固下来,永远也不会坏了。千嬅唱过一句“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当一个人占据了你青春的大部分,他也便成了你的青春。当一切都凝固在某一个时刻,这段青春便好像不会消逝。
虽然不曾忘记,但本来已经很少想起来,也还是因为看到那些BB照。存下来,其实是想看看能不能看出一点他的样子来吧。有意思的是,以后我的孩子,也会是同一个姓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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