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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长不妨制订些“家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完蛋    时间: 2013-9-11 15:13
标题: 家长不妨制订些“家规”
我这里的[url=http://finance.21cn.com/stock/express/a/2013/0814/14/23437686.shtml]伊莱克斯 售后服务投诉[/url太落后了。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其实一些革命老前辈,也多有“家规”。

    周恩来的“家规”: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

    刘伯承的“家规”是一张告示:“儿子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给你爸爸办公用的,你们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假公济私是国民党作风,不许带到我们刘家来。妈妈。”

    董必武的“家规”是“约法三章”:一、不许向地方要东西;二、不许以他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三、不许接受礼物。

    彭德怀的“家规”是“三条原则”:一、自己不贪;二、别人不送;三、敢于把厚脸皮的上司、熟人挡回去。
    事实也证明,革命老前辈的后代由于自觉地遵守了“家规”,也都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材。毋庸讳言,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充满了诱惑。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细胞,因地制宜地制定些“家规”,来作为家庭成员生活的底线,这对家庭的幸福生活无疑是有利的。同时,由于有了“家规”,父母和孩子一起遵守,对孩子起了潜移默化的教育,这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当然,“家规”的制定,也要与时俱进,富有时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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