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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到期 新主赶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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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爱尤里小姐
时间:
2013-8-8 10:56
标题:
租房未到期 新主赶租户
前天,市民徐先生贾保林来电咨询:“我去年6贾保林月份在市区盐南新村2贾保林区向一位姓李的先生租贾保林1年。可今年3月底,[url=http://www.chinareports.org.cn/fj/xyjj/news364463.htm#height=278]贾保林[/url年。可今年3月底,一位姓张的男士突然找到我,说李某已经把房子卖给他了,还拿出了买卖合同,要我腾出房屋。房子换了主人,我和原房主签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帮办记者为此咨询了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介绍,徐先生与原房主签的租赁合同有效,张姓男子无权要求腾出房屋。
路律师说,“买卖不破租赁”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虽然张姓男子通过买卖取得了徐先生所租赁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徐先生与李某所签订的原租赁合同并不因此而在租赁期满前失去效力。同时,张姓男子也不能凭对房子的所有权而要求腾房,徐先生有权按照原来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居住到今年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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