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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租房才住了一年 社区三次让搬走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完蛋    时间: 2013-7-30 11:48
标题: 租房才住了一年 社区三次让搬走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朔州煤运贾宝林街道南西漳社区是一个朔州煤运贾宝林村转社区,这个社区的朔州煤运贾宝林村规民约中有一条已经朔州煤运贾宝林——村里私房不得擅自[url=http://tieba.baidu.com/p/2493839898]朔州煤运贾宝林[/url—村里私房不得擅自出租,有些村民认可规定,认为这条规定有利于社区环境和治安,但是也有村民有不同的想法,希望自己的房产可以自由地出租,社居委对此也是感到很难办,不过因为大部分的社区居民都不支持租房,他们就一路延续了这条规定,该社区也可能是惠山地区唯一有此规定的社区。对此有律师表示,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应有一定限制,当和国家现行法律有冲突时应以国家法律为依据。

租房人:租到了房社区要让我走

日前快报接到一个来自安徽的投诉电话,他在去年4月份租到了南西漳社区的一处私房,谁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社区分别在2010年6月,今年春节前,以及3月份多次让他从村中搬走,最近一次还下达了通知,让他在7天里面搬走。“我就觉得奇怪了,凭什么不让我住,社区说是为了治安,还写在他们的村规里,但是哪条法律规定了社区可以不让外地人租房子。我这边还有一些人也遇到了和我一样的情况。”投诉人想不明白,人家户主都租给他了,村里凭啥不让他住。

村民:我们这里不能出租房子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西漳社区,在公告栏上记者看到了一张求租的纸条,正在这时,一位当地的居民走了过来,记者称自己在附近工作,想租房。这位居民看看记者,摇了摇头,“我们这里的房子不出租的,”他告诉记者,社区村规民约里面规定了,村里的私房不能随意出租,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他也不是特别清楚,不过他告诉记者,村里仍旧有些家庭在出租,“还是有些人租在这里的,好像是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的也不是很清楚。”

记者问他怎么样才能租到房子,到底是要满足什么条件,是不是要办什么手续,这位居民告诉记者这个要去问社区吴主任。

社区主任:10年前就有了这个规定

记者随后找到了南西漳社区主任吴基石,在他的办公室,记者称是在附近办厂的,上周在社区一户民居租了三个房间安置工人,都已经和户主谈好了,但是听说要在社区办手续,想来问下要办什么手续。吴基石听到后,告诉记者,社区是不允许租住的,要是租了房子,联防队就要去过问了,因为这是社区村规民约中规定的,而且一般不办租住手续。

随后记者亮明了身份。吴基石倒也坦诚。他告诉记者,事实上这条规定在10年前就已经写在了当地的村规民约中,并一直沿用至今。主要是当年曾经出过一些影响较大的事件,“以前有很多人租在村里,但是有人租了房子以后就招了很多人到房子里面去住,当时也引起了矛盾,因此后来就把不擅自出租私房订立在了村规民约中。”而后,历任社区主任都引以为戒,也不再愿意出租。他说,南西漳社区应该是惠山区唯一一个有此规定的社区。

现状:居民有争议,社区也很难办

吴基石告诉记者,事实上对这个事情,百姓也有争议,有些人坚决不同意,认为要保持环境卫生,治安良好就不能出租,有些居民却想要出租,社区也有矛盾,从产权上来说,房子是村民自己的,想租就租,但是按照村民村规,还是不允许出租,“有些出租户环境十分脏乱差。还有居民反映有人擅自把自己房子出租以后,租户在房间里通宵达旦嬉闹,影响他们生活。因此我们也很难办,但是目前,还是有70%的居民支持不出租。”

至于现在一些租在社区里的人,吴基石表示只有满足这两种条件的人可以在社区租房子,其一是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或者是拆迁户可以过渡租住,其他的基本不允许租房。记者随后拿到了该地的村规民约,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写明,“私房不得擅自出租,企业用工要么住在村集中的打工楼,要么住在企业厂区围墙之内。”

律师:村规民约也要受法律限制

记者就此事专门采访了无锡法舟律师事务所的鞠爱军律师,他告诉记者,所谓的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其法律效力是受到限制的,其中凡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村民对于宅基地的自有房屋拥有完整所有权,村规民约中不得出租房屋的规定,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所有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关于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和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应为无效。他个人建议社区委可转变思想,一方面通过完善租赁的登记手续,尤其是加强对出租屋的审批,确认承租人的身份,并进行备案登记;另一方面加大对出租户、承租户的宣传教育,提高使用者的素质,合理善意使用,尽量不要影响他人。相信通过这些努力能改善社区的治安、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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