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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休干部之子在公房屋顶建坟立碑 经协商后拆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啤酒咸菜花生米    时间: 2012-5-28 11:22
标题: 退休干部之子在公房屋顶建坟立碑 经协商后拆除
贵州省河滨剧场文打底裤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决定退休干部之子,利用双范冰冰休日在公房屋顶违法修树林据了解,该公司一退休[url=http://news.xhby.net/system/2011/11/18/012106489.shtml]自传[/url了解,该公司一退休干部之子刘某在父亲去世后,于2011年7月在未经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搬入单位公房居住。其间公司提起诉讼,南明区法院于2011年12月30日判决:刘某将公房腾空,交付公司。但刘某并没有执行,并在今年3月24日和3月25日,在公房屋顶违法修建坟墓,并立碑一块。由于公房位置处于河滨公园十字交叉路口显眼位置,违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性质恶劣。

  3月26日,相关部门负责人经与当事人及当事单位共同协商,将殡葬法规对当事人讲解后,3月27日,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坟墓和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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